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阳光”)获得湖南广播电视台独家授权,依法独占享有湖南广播电视台自有版权作品(包括电视节目、电视剧、电影、音乐、大型活动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互联网直播权利。快乐阳光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互联网直播湖南广播电视台的电视节目。
日前,快乐阳光公司发现“风云直播”等一批网站同步直播湖南卫视的电视节目,现湖南广播电视台、快乐阳光公司就有关版权保护事宜联合声明如下:
1、快乐阳光公司享有通过互联网、IPTV、手机移动电视、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全程网络视频直播、点播和轮播湖南卫视自有版权电视节目的权利。
2、快乐阳光公司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直播方式播放湖南卫视电视节目。
3、提供网络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规定,及时屏蔽、断开与盗版网站的链接。
4、提供网络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有关法律及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用户上传湖南卫视电视节目。
湖南广播电视台、快乐阳光公司已委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十多个城市的律师事务所针对侵犯湖南广播电视台及快乐阳光公司网络直播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展开了维权行动,任何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必将受到追究!
遏制盗版,支持正版是所有互联网企业应恪守合法与诚信经营的底线,当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己任!
湖南广播电视台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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