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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湘教授将在株洲市再炫“书法教育旋风”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彭叶 2015-09-14 16: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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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书法将汉字的表意功能和造型艺术融于一体,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汉字书写的美学价值得到了超越国界和超越汉字使用范围的承认。中国书法维系着中华民族之根,传承中华文化意识,激发民族自豪感。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设书法教育课程的指导意见》及《中小学书法教育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中特别强调:书法教育可以陶冶学生情感,培养审美能力和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对文化的理解,既有利于写字技能的提高,也有利于增进学识修养。”《语文课程标准》也对不同学段的写字教学制定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再湘教授,潜心书法艺术,开展了“书法课程对中小学生教育功能的挖掘”的研究,使学生在不同的学段有步骤地掌握书法知识技能,发展写字的感知、欣赏、表现、创造等能力,接受书法艺术熏陶,提升文化艺术修养。
  
  既2014年于4月18日上午在湘潭市和平小学隆重举行湖湘书法教育讲堂之后,将于2015年9月22日上午李再湘教授在株洲市天元小学再炫“书法教育旋风”,利用"国培计划(2015)"中小学书法教育成果展示观摩活动之机,举办第二届湖湘书法教育讲堂暨李再湘书法作品展及书法教育工作室挂牌典礼活动,活动还推出株洲市天元小学书法教育的成功经验,展出李再湘个人书法作品100余幅。
  
  书法的魂在文化而绝非笔墨技法
  
  李再湘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被称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时代,大学生竞相逞现自己的艺术才华,这些科班出身的书画“才子”们大学毕生后体现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态式,加之“硬笔书法”的加盟与融合,加快了书法艺术发展的速度,到本世纪初书法艺术又已成为人们崇尚的高雅艺术,文化传播业风起云涌,艺术收藏方兴未艾。书法的艺术的流派可谓鱼龙混杂,标新立异者众多。出身于艺术院校的具有美术设计根底的“书画派”特别强调设计理念的渗透,近几年从书法专业毕业的“学院派”则强调书法的笔墨技能,而文人书法则特别强调书法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各种流派各显其能,形成了当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书法格局。然而,笔者认为书法的灵魂在文化,而绝非笔墨技法。
  
  书法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深深打上了中国文化的标记。有人说,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我认为文化是书法的核心。为什么呢?因为无论从书法的产生还是发展,都是围绕着文化这个核心来运行的,那种对书法技法的层面的学习以及对书法线条表层的审美,只是一种肤浅的体悟,对书法的真正理解,是隐含在汉字书法里的文化内涵,是一种超乎笔画之外的玄妙,是一个幽深无尽的文化世界。因此离开了文化的概念,书法将失去她的一切耀眼光辉。
  
  1、“诗为书之魂”。
  
  众所周知,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魂。苏轼说:“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这是对中国艺术的一则通解。诗是内容,书是形式。其文是魂,其书为体。所以说“诗为书魂”,或叫“文为书魂”。一次我向一位国学大师请教如何提高书法技艺,他悄声告诉我三个字:“背唐诗”。我觉得非常有道理。为什么呢?第一,诗(可以理解为广义的诗,包括文学形式)是书法艺术的基本内容。古书中说:“诗言志,歌咏情。”诗歌的境界表达是人生,书法的境界表达的也是人生,所以古人评价书法叫“达其性情,形其哀乐”。书家在笔歌墨舞之间,流淌着人的情思,美的书法作品必定是线条墨韵的生命化和人生的形态化。可以看看我们的书家,不管是自己写的,别人写的,总爱“写”诗。而且还得是中国的诗。从孙过庭以来,诗、书结合的艺术思维方式,早已深入人心。孙过庭在《书谱序》中说:“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他特别反对“手迷挥运之理”,认为那是“俗”。其二,诗主宰着一幅书法的意境。我认为什么是好的书法,它必须有文学的联想、诗词的意境、绘画的构图、舞蹈的韵律、音乐的节奏、体势的完美。沈尹默说过:“无色彩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音而行音乐的和谐。”书家立意全从诗来,诗不同,书亦不同。书家内心的诗境驱使书家手上的笔构成一幅幅不同意境的作品。如苏轼的《梅花帖》,写到结尾,忽做狂草,那是奔放的诗所决定的。他的《寒食帖》,写到“年年欲惜春”,“年”字打破格局,忽做大字,借鉴了狂草的章法。由此可见是诗文引领着行文。自从张怀罐在《书议》中提出“兼文墨”以来,历代书家都十分重视,纵观历史上的大书法家无一例外都是大诗人、大文学家、大学问家,起码都是一些有成就有建树的人。要把这个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不是大学问家,大文学家,一定成不了大书法家。可以说我们当代的书法家所缺乏的恰恰是“兼文墨”这两手。书家没有深厚的文学修养,没有广博的文化素养,书法是上不去的。我说过一句话,“书到深处是文化,书到极致靠修养。”书法技巧通过磨练是可以无限接近的,而心灵的丰富程度是无穷无尽的。精神品性和文化素养的提升,比起技巧的学习,显得艰难和缓慢。书坛上的浮躁、急于求成、亦应与此有关。所以说:书法是“易学难精”。黄庭坚评价苏轼的书法时说“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耳”。他人不能及的就是苏轼高雅的文气。其三诗可以使书法渐入佳境。中国书法研究神韵,讲究空灵,可以超脱出世俗纷扰的生活,王维诗中所说:“返影入深林,复照青苔上。”说的是一种感觉,一种很缓慢的动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书法上找不到,在书法创作中找不到的东西,你就去诗词里去找,再反过来帮助我们的创作。书法创作是一种抒情,更是一种充满诗意的寻觅过程,倘若在笔墨和自我体验中不能陶醉和沉浸,也就不能进入。当你进入诗意的境界,文化精神的飞扬尽在其中,一般的技巧和功夫已不成障碍,如果没有诗的境界,无论你基本功如何扎实,技巧如何娴熟,要想进入诗意色彩的书法境界都是不可能的。
  
  2、“文为书之基”。
  
  文字是书法的基础,“识文断字”是书写的前提,仅这点就把书法限制在文人圈中了;文学是书法进步的阶梯,“艺术学养”是书法进入审美境界,达到情感体验的桥梁,文人对于书法既是必备的条件,又是先天的优势,只有文人与书法的结合才能使书法步入艺术的殿堂。书法,从产生之日起就始终伴随着文人的荣辱兴衰。中国的文人作为一个阶层最早出现在先秦的“百家争鸣”时期。多数文人都是情感细腻,内心世界丰富,人格具有“二重性”。历代的文人,无论是“得意”抑或“失意”都情系书法。说两个名家,比如米芾,是一个内心风云际会的文人,不如意后,一方面研习古人书迹,一方面率性任意的挥洒,成为宋四大家。唐虞世南,平生顺利,又与唐太宗神交过往,既谨于政治,又忘情书法,成为一代大家。由此可以看出,书法既可以成为失意者的天使,也可以成为得志者精神疲累时的慰藉。中国书法艺术在古代文人那里,就成了这样的“天使”与“挚友”。甚至可以说,就在书法艺术中他们找到了“自我”,从而获得了一种无上的精神满足。至少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看出文人与书法的不解之缘。
  
  其一,书家皆文人。在中国书法史上,公认的第一位书法家是秦代的李斯。他是秦始皇的丞相,首先是由于他有杰出的文才,他才能成为一代名臣,成为著名的政治家。在秦统一六国之后,李斯即“秦罢不合秦文者,于是天下行之”,从文字的统一入手,谋政治上的统一。他亲自以周代史籀所创始的大篆为依据,“删其繁冗,取其合宜”,在简化大篆的过程中,创造了小篆。特别是他把这种新体的文字派上了“庄严神圣”的用场,在随同秦始皇视察各地和登临名山大川的时候,拟出并手书了主要为秦始皇歌功颂德的一系列文词。据现在残存的《泰山刻石》看,李斯的文才与书艺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又如世人公认的,在书法艺术上影响最大的王羲之也是地道的文人,所谓“东床坦腹食”的放浪,“雅好服食养性”的癖好,“性爱鹅”的习性,“尽山水之游,弋钓为娱”的情趣等等,更显出一种真正的“魏晋风度”,这些崇尚畅意、自在平和的精神气质在最为世人所称道《兰亭序》一帖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再如那位唐代姓钱的和尚怀素,是位以狂草名世的书家,按说,既已出家,就难以“文人”名之了,但是,就其家学渊源说,其父就是唐代有点名气的诗人钱起,钱起很多诗,我们经常写的“长乐钟声花外尽,龙池柳色雨中深。而他最为人们称道的代表作《自叙帖》,便是以诗歌的形式表述自己学书的经历及其个中甘苦的,显示了相当高的文才。至于其他书家,如蔡邕、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黄庭坚、苏轼、米芾、赵孟睢。。。,要追寻到书法这门高级艺术的妙谛,那几乎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其二,文化素养与书法造诣。一般说来,这二者是正比例关系。作为书法家,从古至今一向被视为‘文人’中的一部分,这主要是由于书法家都具备文、史、哲方面的学问。文人与学问、书家与文人、书法与修养等等,本来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古人所谈很多的话题,但近代有些人老是把书法视为一种单纯的“手熟而已矣”的技巧。当今书法的总体印象应该是:“形式的丰富,内涵的退化”。书家偏重于笔墨效果,而淡化了“抒情达意”这一本质。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旧式的传统教育和文化,在今天已成为专门的学问。大多数书法家只能靠业余时间补习这方面的欠缺。就是下了很多功夫,由于环境的变迁也是收获甚微。所以对书法传统中蕴含的丰富内涵难以全面理解和把握。书卷气的退化也是当前书法的最大缺陷。正因为这样,我认为当今强调文化素养与书法艺术的密切关系就愈显得重要。如东汉著名书法家蔡邕,既是文学家,又兼通历史、音律、天文,亦能画。其知识宏富,促使其书法艺术臻于佳境,史有“骨气洞达,爽爽有神”之评。所书“六经”文字,立石于太学门外,围观学习者拥塞通衢。又凭借其智能之高,聪敏过人,受偶然事情启发而创“飞白”书,对后世影响颇大。其女蔡文姬,文化素养源自家学,书艺亦精擅。至于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张旭、虞世南、苏轼、黄庭坚、董其昌等等,莫不旁能他艺或广泛的知识领域,并皆非泛泛涉猎,而是潜心索求,大多都存较高的成就。可以说仅仅能书而无他能的书家,在古代书法史上罕有其人。前人屡屡强调“书功在书外”,而不限在“书内”,也正是积无数经验教训而得的金箴。
  
  其三,书为心画与陶情冶性。文人的内心生活、爱憎感情的丰富复杂,较之于非文人,在程度上一般说来应该是高得多的;在古代,从事书法艺术的多是士大夫文人,可以说,大凡文人,都有强烈的“书写欲”,即使是像孔乙己那样以指蘸水写四种“回”字的封建末代文人,也仍没有摆脱这种古老文化所铸下的心理定势。显然,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历史上,书法是历代文人最亲密的伙伴,文人手中有一支笔内心就感到充实,用手中的笔可以诉说心中的所思所想。在创造她的过程中体味着创造的欢乐,在欣赏她的过程中体味着审美的快意。由“书为心画”势必导向抒情冶性,以满足文人们最频繁也最一般的对艺术的精神渴求。可以说,中国古代文人与书法艺术的因缘之深,在一定意义上超过了绘画、音乐甚至诗文等其他文艺样式。
  
  3.“韵”为书之灵。
  
  以为宋代书法家黄庭坚曾经这样论述:“书画以韵为主”“书者能以韵观之,当得仿佛。”人们在欣赏一幅书法作品的时候,有时会赞美其有“韵味”。有“韵味”、“韵致”,这是一个很高的审美标准。但究竟什么是“韵”,很难下定义。因为“韵”本身似乎就是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五代的荆浩在《笔法记》里云:“韵者隐迹之形,备遗不俗”,就是说“韵”的表现很隐晦,隐隐约约而不露痕迹,是暗示的而非和盘托出的。
  
  中国的书、画、诗歌等艺术的追求目标,发展到唐代以后,逐渐从理论的探讨,到自觉的韵味的追求,使艺术产生了一次大的飞跃。就书法而言,早在晋代就有“尚韵”之说,六朝谢赫的《古画品录》,他提出品评人物画六条标准,称为“六法”,首先标出“一气韵生动是也。”将气韵视为六法之首。五代荆浩的《笔法论》中,又将“六法”分析整理成“六要”,在气韵中单独突出了“韵”,把书画艺术讲求“韵味”、“余味”和“象外”等审美追求突出了出来。
  
  书画艺术的这一追求与诗歌艺术的追求紧密相连。唐司空图着重从韵味谈诗,认为好的诗必须有“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要“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此是说韵味必得从迹象以外的虚空处去求得,从不著一字处去领会韵外之致。宋严羽以禅喻诗,提出作诗当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相,言有尽而意无穷”。这是说只有“空”和“虚灵”才能产生神韵。同时代的范温在他的《替溪诗眼》中,对“韵”作了探索性的解释:“有余意之谓韵”,“不足而有韵”,“行于平夷,不自矜炫而韵自胜”。“韵”就是“有余意”。“不足”,“平夷”才能“韵自胜”。明代王世贞提倡神韵说,同样强调“镜中之相、水中之月……无迹可求,”“色相俱空”,强调“空”字,强调“清运”,是以唯“空灵”、“清远”乃有神韵。
  
  由此可见,只有“虚”、“空”、“空灵”、“清远”方出现神韵,在“有余意”、“不足”、“平夷”中才能产生神韵。所以,“韵”是一种艺术审美标准,是经过“心随笔运、取象不惑”而取得的艺术效果,它空灵得如镜中之相、水中之花,虚幻得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人们必须从“象外”、“环中”的空灵处去领悟“味外之味”、“象外之旨”,从“不足”、“余意”中去领悟“韵外之致”。一句话,“韵”是通过“虚”表现的。
  
  实际上,前人早有“虚以成韵”之说。庄子说:“虚室生白,唯道集虚”。笪重光:“虚实相生”。高旦甫:“即其笔墨所未到,亦有灵气空中行”。哲理的“道”集在虚的地方,令人咀嚼不尽。书画的“妙境”在无画的虚处,令人体味不尽。创作的“灵气”在笔墨未到的虚白处,令人遐想不尽。虚把想象的境界引向深邃。只有“虚”才使想象扎上翅膀。只有“虚”才使人浮想联翩,余味无穷,也只有“虚”才能使人咀嚼那神秘的言不尽的韵味,韵致。
  
  书法的“虚”,就黑白的对比而言,是指章法中的空白。就实中之虚而言,又是指用笔上的虚锋和不着力处,同时包括萧散、天真、简淡、生拙的风格追求。笔笔中锋,处处实笔则字无生气,亦乏韵味。增加些侧锋、飞白等虚锋,书法的逸气顿生,带来韵致。米芾在给宋仁宗谈书法时曾说:“蔡京不得笔,蔡下得笔,而乏逸气,蔡襄勒字,杜衍摆字,黄庭坚描字,苏轼画字,臣刷字。”米芾自言“刷字”,实际上是他大胆革新书法,以侧笔尽兴尽力去追求“刷”的虚灵,追求自然的逸趣。他还提出:“手心虚,振迅天真”,把别人的勒、摆、描、画及妍媚等种种传统习俗一概打破。他的字多从侧、斜处取势,有魏晋的天真之气,故在虚锋中蕴蓄着韵致。他的新意出于法度之中,如果说蔡胜在度,苏胜有趣,黄胜在姿的话,则可以说米胜在韵。他成功地处理了沉着、飞翥的统一。
  
  所谓“有余味”和“不足”,就是要避免处处用力,要有不着力处。如处处用力则伤于刻露。法国艺术家圣·佩韦曾说:“感染不等于劲头,某些作家臂力大于才力,有的只是一股劲,劲也并非完全不值得赞美,但他必须是隐蔽的,而非裸露的……美好的作品并不使你狂醉,而是让你迷恋。”用笔要“欲断还连”,其中有若不经意处,自有一番蕴蓄,耐人悬想回味。笔有未尽而意愈远愈深,则韵味自生。那种一味求工,线条过于凝重,使人感到刻露有过而内蕴不足,则乏韵味。
  
  中国书法尚“韵”与此同理。太粗糙生硬的作品不属同类,“韵”就是精神性很强的寄寓,它必然追求行云流水般的节奏与挥洒之乐。工匠式的粗糙生硬缺少一种“士”文化的内涵,在书法上特别缺少书卷气,自然不能算有“韵”。当然,延伸为风格,则大抵雄浑、恣肆、质朴的美,也很难归入“韵”。还有太成熟圆到的也不属同类,因为韵偏重精神的抒泄,而不是技巧上的面面俱到。比如唐楷可以有法,但大概很少有人去从中寻求什么“韵”。
  
  神、气、韵三者经常联系在一起用。三者虽有共同的地方,却又不相同。既要计白当黑,又要知白守黑,这就是中国书法创作虚实结合而产生神韵的辩证法。
  
  4.“哲”为书之巅。
  
  其实,我认为书法的最高境界是哲学。书法中要特别关注的三大哲学原理:一是“量变到质变”的原理。学书临帖,遍临诸体,其实就是一种量的积累,临习时人们对书法文化的内涵领悟及其对大自然的感悟,从而使其书法风格的形成和突显。二是“对立统一”的原理。书法中的长与短,粗与细,正与斜,方与圆,藏与露,曲与直,浓与淡,疾与缓……等等看似对立的东西,却要在书法作品实现其和谐的统一,给人以美的享受。三是“否定之否定”的原理。任何一个书法家都是在不断的肯定与否定的变奏曲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在创作的过程中,总会偶得佳作而自得其乐,将其挂于墙,每日一睹,日久而知不足,然后又以新作而替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书者在否定之否定中不断感悟书法的妙趣之所在而成长。
  
  曾经有人问我:“李教授你是学数学出身的,为什么你的书法却写得那么好呢”?其实从文化的层面来说书法与数学的文化之魂就是哲学。国内外历代的数学大家都是哲学家,数学无不打上哲学的烙印,而书法亦是如此。所以一个赋有深厚的人文底蕴的数学教师成为一个有名的书法家也就不足为怪了。如著名的数学大师华罗庚、苏步青通晓诗词歌赋,爱好书法;又如上世纪我国最著名的中学数学特级教师马明先生精于诗词,尤善书法,是中国首届钢笔书法比赛的特等奖获得者,是我人生的“偶像”。其实有一大批活跃在我们身边的学科背景为数学的“湖湘书法精英”。
  
  5.“临”为书之途。
  
  书法的基础是写字,但绝不只是写字。写的有功夫了就是书法,写成了经典就是法书,但最重要的是写出独到的心灵感受和独特的精神气质。上升不到这一层面,所谓书法也就失去了灵魂。
  
  书法的本质就是线条的艺术,不过是有一个一定要写汉字的规定,不写汉字一样可以是精湛的笔墨或线形艺术,不过就不能简单地归类于书法了。其实从文字一开始被书写,美的要求就自然的产生了,这正是万物之灵的独具高明之处。只是今天对书法美的要求更加开放,更加多元,更加丰富罢了。
  
  要想写出美,就要有写的功夫,即线条的控制能力。要怎样的能力才行呢?中锋侧锋从心所欲,提按使转应手得心,可矣!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风格确定的问题,再天才再勤奋的书法家,也只能在自己所选择的自己所最喜爱的自己所适应的体式上有所作为,或登峰造极,而难及其他。而这种控制能力的得来只能靠勤奋的实践,没有捷径,只有功夫用到达到了相应的层次才可以。用王羲之池水尽墨,怀素退笔成冢的故事一下子就把道理都说清了。当然,仅有勤奋的写划是不中的,更重要的是思考,抓住规律,在无数次的深思熟虑梦里幻里抓住灵感,找到契机,巩固自成,改造精进。
  
  临帖,学习旁人是为了找到自己,找到最美的最适合自己风格的表达形式。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彭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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