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交警支队副政委详解6年内机动车免检新政 山东淄博设56个免检签章场所

来源:鲁中网 编辑:彭叶 2014-09-12 16:23:58
时刻新闻
—分享—
  鲁中网淄博9月10日讯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9月10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王孟庆参加淄博市交警支队举办的“警民在线”活动,就交警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相关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等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并听取大家对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评议和监督。
  
  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针对网友们普遍关注的这一话题,王孟庆副政委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提醒大家要重点关注两个规定,一是时间段方面,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二是车型方面,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此外,在与网友的交流中,他还特别提到,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记者从淄博市交警支队举办的“警民在线”中获悉,为方便服务群众,交警支队在市车管所、区县车管所、部分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共56个场所设立了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免检车辆车主可以就近申领检验标志。
  
  此外,王孟庆副政委还就我市黄标车治理淘汰情况,驾驶证考试等网友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答。

来源:鲁中网

编辑:彭叶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媒体频道首页